根据韩国媒体消息,职业足球运动员金英权(36岁)因在效力于日本J联赛大阪钢巴期间被征收的综合所得税提起诉讼,结果被法院判决败诉。韩国大法院在18日的审理中,驳回了金英权针对蔚山税务署提出的诉讼上诉,确认其原告败诉的判决有效。因此,他需支付2023年6月被征收的8亿3083万韩元(约417万元人民币)的税款及滞纳金。
案件争议的关键在于,能否将不同国家纳税额合并抵扣。金英权在2019至2021年效力于大阪钢巴期间,向税务机关申报国内综合所得税时,试图将他在2012至2018年于中国广州恒大时期已缴纳但未能抵扣的6亿502万韩元进行合并抵扣。根据所得税法第57条,外国已缴税款在特定限额内可以抵扣,但相关规定要求在有多个境外营业地点的情况下,需按国家分别计算抵扣限额。法院及税务机关认定金英权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
此外,金英权声称2019至2021年与家人共同生活在日本,不应被视为国内居民,但法院并未采纳该说法。法院考虑到他在首尔的公寓、与家人共同生活、将大部分收入汇回韩国以及在韩国的租赁和足球教育相关收入,最终认定他依然是国内居民。
此次大法院的判决对于跨国收入的体育明星及其他高收入群体的税收行为形成了重要的法律限制,防止他们滥用国家间税率差异进行避税。同时,该案例在税务实务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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